关于更正2019年设计学专业(艺术类)在浙江招生录取原则的通知
各位考生和家长:
经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认,我校2019年设计学专业(艺术类)在浙江招生安排在艺术类第一批招生录取,录取原则更正为:
1.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我校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投档及专业志愿的处理:
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高考文化成绩÷普通类一本分数线×50。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排序仍然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排序仍然相同时,依据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排序方法。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一本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准。
敬请广大考生和家长知照并相互转告。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来源:http://admission.scut.edu.cn/2019/0612/c17699a32484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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