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40号)、《关于下达2013年GCT成绩的通知》(学位中心[2013]1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现将我校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和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学院要认真制定本学院的复试方案,经研究生院审查后予以发布;复试通过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研究生院主页网站公示3天。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程序组织本学院的复试。
3..各专业学位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邻域的调剂录取。
二、复试资格
(一)工程硕士复试资格线为:
1.有学位人员
GCT成绩总分不低于180分(百分位30%以上)。
2.无学位人员
录取无学位人员比例严格控制在录取总人数的10%以内(交通运输工程为20%),参加复试人数为控制人数的120%。无学位人员实际录取分数根据比例限额向上调整。根据以上要求,无学位人员具有复试资格的GCT成绩为:交通运输工程领域180分,其他领域222分。
(二)艺术硕士复试资格线为:
艺术硕士全国联考总成绩不低于86分,参加复试人数为控制人数的110%。专科毕业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录取人数的10%。
达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进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与有关学院联系。
三 、复试内容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再参加面试等测评。
1.考试科目
工程硕士1门:专业基础课;艺术硕士2门: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笔试由各学院组织。
2.复试:重点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具体考核形式由各招生学院自定。
四、复试程序
所有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到学校参加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1.通知
根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的分数线,由各学院负责通知达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研究生院将不再向考生发放考试通知书。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须出示以下材料:
(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下载;一式二份,原件交报考学院,复印件交研究生院);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与报考时的学历、学位信息一致,原件审查后退还,复印件一式二份,报考学院,和研究生院各交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复印件一式二份,报考学院,和研究生院各交1份);
(4)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书原件、复印件(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提供,且应与报考时的学历、学位信息一致,原件审查后退还,复印件一式二份,报考学院,和研究生院各交1份) ;
资格审查程序如下:
1.考生本人自查。考生本人自查学历、学位后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须有考生本人签字、单位签字和盖章。无本人签名确认的、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签字(须有人事单位经办人本人签名和办公电话,以备核查 )、盖章的考生不具备复试资格,不允许参加复试。
2.报考学院审查。学院对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发放学院签字、盖章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资格审查单”。
考生携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机构出具的学位或学历认证报告(以学士学位和本科学历报考的,只需出具学位认证报告;以学历报考的,只需出具学力认证报告。),到报考学院进行审查。学院须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学历(学位)、身份证等的真实性等进行认真、细致审查,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在确认属 实的考生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历(学位)复印件和《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中 “招生单位审核意见”栏签字,《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须同时盖学院公章。分管在职研究生教育的负责人对学院复试结果(含通过名单及其它相关材料)签字、审批。提供材料不全、或无报考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考生不具备复试资格,不允许参加复试。
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含学历或学位认证报告)的考生将被中止录取资格的审定,责任由考生自负。
3.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对经过学院审核通过的复试考生发放“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复试备案名单”。
考生携带报考学院发放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资格审查单”及对应的证明材料(《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 位)认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交研究生院,留存备查。经研究生院备案后的复试考生,由研究生院发放“2013年在 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复试备案名单”。
3.复试
资格审查后经研究生院备案的考生凭缴费收据和“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复试备案名单”到各学院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 2014年1月11日全天,其中资格审查时间:
马房山校区
|
2014年1月11日 全天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
余家头校区
|
2014年1月11日 全天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
2.资格审查地点:
马房山校区
|
(1)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研究生院一楼107室(会议室)—→(3)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余家头校区
|
(1)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行政楼二楼223室—→(3)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笔试及面试地点: 根据各学院安排确定。
六、收费标准
复试费用为工程硕士每考生200元,艺术硕士每生300元,在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时,由计财处统一收取。
七、其它事宜
1.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研究生院将对复试环节加强监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相关学院。
3. 2008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授予的学位证书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学位查询”栏目直接查询。
研究生院
2013年12月27日